GB/T20001《标准编写规则》在GBT.1确立的通用规则基础上, 确立了适用于不同功能类型标准的起早规则。截至2024年,GB/T20001《标准编写规则》相继发布了10个部分,覆盖了术语标准、符号标准、分类标准、方法标准、规范标准、规程标准、指南标准、评价标准、产品标准、体系标准等不同类型标准的起草规则。
GB/T20001.1《标准编写规则第1部分:术语》规定了术语标准的制定程序和编写要求。
GB/T20001.2《标准编写规则第2部分:符号标准》确立了起草符号标准的原则,规定了符号标准的结构、起草规则以及符号表的编写细则等方面的内容。
GB/T20001.3《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:分类标准》确立了分类标准的结构和分类原则,规定了分类方法和命名、编码方法和代码等内容的起草表述规则,以及分类表、代码表的编写细则。
GB/T20001.4《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:试验方法标准》确立了试验方法标准的结构,规定了原理、试验条件、试剂或材料、仪器设备、样品、试验步骤、试验数据处理、试验报告等内容的起草规则。
GB/T20001.5《标准编写规则第5部分:规范标准》确立了起草规范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,规定了规范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名称、范围、要求和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。
GB/T20001.6《标准编写规则第6部分:规程标准》确立了起草规程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,规定了规程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名称、范围、程序确立、程序指示和追溯/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。
GB/T20001.7《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:指南标准》确立了起草指南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,规定了指南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名称、范围、总则、需考虑的因素和附录等要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。
GB/T20001.8《标准编写规则第8部分:评价标准》确立了起草评价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,按照标准功能类型划分出来的一类标准,具有典型的结构和特定的要素构成。
GB/T20001.10《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:产品标准》确立了起草产品标准所遵循的原则,规定了产品标准的结构、要素的起草要求和表述规则以及数值的选择方法。
GB/T20001.11《标准编写规则第11部分:管理体系标准》确立了管理体系标准的类别和起草的总体原则,规定了起草管理体系标准的总体要求,以及文件名称,结构、要素的编写规则和管理体系标准正文中要素的核心内容。
四、GB/T20002《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