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活动的管理,在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和国际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,国际标准转化应用得到持续推进。标准化国际合作持续深化,与与更广泛国家签署了标准化合作协议,双多边合作机制不断完善,标准在标准在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中的软联通作用日益凸显。
一、提交国际标准提案
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鼓励各有关方面积极向ISO和IEC提出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和新技术工作领域提案。提交提案一般应遵照以下工作程序:①按照ISO和IEC的要求,准备相应的项目或领域提案申请表等材料,并填写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提案审核表;②上述材料经相关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协调、审核,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,由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报送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;③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后统一向ISO和IEC相关技术机构提交申请, 如无行业主管部门的,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可直接向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报送申请。
二、申请承担国际领导职务
行业主管部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,以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、企业、科研院所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、行业协会及高等院校等, 均可向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承担ISO和IEC技术机构负责人和秘书处的申请。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对提出申请的人员和单位进行资质审查, 统一向ISO和IEC提出申请。
三、申请国际标准注册专家
拟参加工作组的专家,应首先向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提出申请。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负责对专家进行资质审查, 向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报送《ISO/IEC工作组专家申请表)并抄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。经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后,统一对外报名注册;在新工作项目投票阶段同时提名专家的,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应在项目正式立项后,将专家信息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注册。
四、承办和参加国际标准会议
(一)承办ISO和IEC技术机构会议。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应先与ISO和IEC的相关技术机构秘书处初步协商,向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,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按照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有关要求审查后, 统一向ISO和IEC提出主办会议的正式申请。
(二)参加ISO和IEC技术机构会议。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负责参加ISO和IEC技术机构会议中国代表团的组织及参会预案准备工作。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在收到ISO和IEC会议通知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会议通知转发国内技术对口工作组及相关单位。国内各有关单位参加国际会议,应向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提出申请,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负责对参加国际会议的代表进行资质审查,并提出中国代表团组成和团长建议。参会团组方案应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并抄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,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向ISO和IEC提出参会申请并对参会代表进行注册。